申请成为甲方提供产品的授权经销商,代表您(以下简称乙方)已充分阅读、理解并同意授权方(以下简称甲方)以下条款:
一、 授权质保金
1. 乙方在最近一年内有违反《有货授权经销商协议》记录的渠道,甲方将额外收取一定比例的质保金,用于保证本协议履约;
2. 质保金额度:每次违约处罚增加的质保金额度之和(每次违约处罚自处罚之日起90天后自动清零)。
3. 缴纳方式:https://dcs.youhuohuo.com 有货DSC分销商中心,划转或直接充值到下单分销商质保金账户。
4. 质保金退保方式:质保金账户余额大于质保金额度的金额,将自动打款至货款账户。可以提现或支付货款。
二、 乙方义务
1. 乙方按照甲方市场指导价格开展销售工作,不得以其他形式变相提升或降低指导价格甲方;
2. 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、授权区域内从事宣传、销售工作;
3. 乙方不假借代理产品名义宣传,实际销售其他产品;
4. 乙方不模仿、不抄袭甲方产品,或以其他形式侵犯甲方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;
三、 乙方违约责任
1. 乙方出现违约行为,甲方对渠道及关联分销商的进行违约通知。通知方式:短信通知(渠道及关联分销商的联系电话)、邮件通知(渠道及关联分销商的联系邮箱)、人工通知(店铺客服)。
2. 乙方应在收到通知的复核时间前按约调整,复核未按约调整,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以下处理:
后出现违约,视为之前违约通知后未处理
处罚依据 | 处理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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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方名下渠道,存在客诉疑似售假或者低价扰乱市场秩序行为,违约通知后,未按约调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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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次违约通知后,复核未调整:客诉产品关码处罚、增加渠道质保金额度100元,罚款合作经销商100元; 第二次违约通知后,复核未调整:客诉产品关码处罚、增加渠道质保金额度100元,罚款合作经销商100元; 三次及以上违约通知后,复核未调整,每次处以:客诉产品关码处罚、增加渠道质保金额度200元-2000元,罚款合作经销商200元-2000元。 |
未授权渠道,售卖产品,侵犯商标权,知识产权行为。违约通知后,复核未处理。 |
第一次违约通知后,复核未调整:鉴码溯源; 第二次违约通知后,复核未调整:起诉。 |
分销商在批采下单时提供虚假售卖渠道的行为。经过神秘顾客鉴码溯源的 |
对鉴码产品关码、增加渠道质保金额度1000元,罚款合作经销商1000元; |